拒付200萬賄款商人被押941日

【本報訊】內地冤獄案件頻生,繼河南商丘男子趙作海被揭發屈打成招,坐十一年冤獄之後;山西大同又有離譜冤獄曝光,一名商人數年前因拒絕向當地公安局一名隊長繳付二百萬元賄款,慘遭陷害銷售偽劣潤滑油,結果被羈押九百四十一日。早前該名警官因瞞報礦難被處分,遭誣陷的商人始獲平反,但其被扣資產已遭非法賤賣。

後獲平反 資產已遭賤賣

山西大同市部分官員,因瞞報數年前一宗礦難而下台,其中已被雙規的大同市公安局礦區分局一名高姓局長,更被揭發「案中案」,在○五年擔任大同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職務期間,向經營石化公司的商人張志斌索賄二百萬元。

張志斌拒絕付款,高即帶領廿多名民警到其公司,指他出售偽劣潤滑油,無辜被羈押九百四十一日。期間高不但未受任何處理,反而被提拔為大同市公安局礦區分局局長,後來還成為局黨委成員,直至近日才因瞞報礦難被「雙規」,張始能還得清白,但其二千萬元資產已被賤賣,國賠更無着落。

另外,河南「趙作海案」已有人被追究責任,他們分別是涉嫌刑訊逼供的三名警員和負責審理此案的三名法官。

重獲自由的趙作海獲六十五萬元賠償,但被政府要求「少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