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性侵女童賠款了事

【本報訊】雲南曲靖市爆出司法醜聞,一名法官涉嫌性侵至少兩名未成年少女,其中一名受害人還不足十四歲。但法院一審判決時,利用所謂骨齡鑑定推翻戶口資料,令嫖宿幼女罪無法成立,甚至不認為涉及強姦罪,被告只需賠償二萬二千元。受害女童家長斥判決過輕,網民更炮轟法院包庇、判決離譜。經檢方抗告,此案昨起二審,暫無判決。

兩事主遭無業女誘騙逼賣淫

《雲南生活報》報道,涉案的富源縣法官楊德會四十五歲,涉嫌於去年二月,先後性侵未足十四歲的小雯及剛滿十四歲的鳳鳳,其中鳳鳳出事時亦僅十四歲零二十一天。兩名女童是遭無業女子楊麗萍誘騙後,藉暴力威嚇強迫賣淫。經家長報警,富源縣檢方起訴。

此案今年三月一審判決,但承審的馬龍縣人民法院竟判楊德會無罪,原因是公安機關曾為小雯進行骨骼鑑定,結果為年齡介乎十四歲至十六歲。雖然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資料顯示為未滿十四歲,但因兩者「不一致」,所以嫖宿幼女罪證據不足。至於強姦罪部分,雖然能證實楊德會曾對被害人施用暴力、威脅等手段,但「不完全符合強姦罪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