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與狗不得在昆明流浪」

【本報訊】昆明居住證新規定被質疑有「媚外」之嫌,原因是草案規定外國人、無國籍人士和香港、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不適用於新規定,惹來全國網民狂轟,指有違平等原則,「外地人不如外國人?」、「昆明創造了雲南第十九怪,國人與狗不得在昆明流浪!」

境外人士不受限被批媚外

有內地評論認為,昆明當局此舉太不明智,等於是對流動人口關上大門,若一味趕絕,只會徒添仇恨,令社會更不和諧。不少網民批評:「居住證成了就業前提,是荒天下之大謬」,也有人譏諷「國人與狗,不得入昆明工作和租房」;另有人批評措施自相矛盾,「沒有居住證不准找工作、找屋,那一年如何度過?」

湖南網站華聲在線刊登評論,質問在昆明工作的外地籍官員,是否也擁有昆明的居住證呢?他們一樣沒有在昆明落戶定居,比如昆明市委書記仇和,辦了居住證沒有?昆明警方是否要阻撓他的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