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聯邦法庭昨日裁定,航空公司徵收的燃油附加費不是稅項,而只是票價一部分。捲入訴訟的澳洲航空公司面臨向旅行社代理商,償還累積由○四年開始至今的數千萬澳元佣金。
據澳洲媒體報道,澳航從○四年五月開始向所有航班乘客徵收燃油附加費。之後由於航空業競爭,免除國內航班附加費,而保留國際航班的附加費徵收。聯邦法庭昨日裁定,參照英國案例,向乘客收取的飛機燃油附加費不是稅項,而是屬於票價,因此判「萊奧妮旅行社」(Leonie's Travel)的上訴得直。
旅行社的訴訟指,澳航迫使旅行社向顧客徵收燃油附加費等項目,而收取金額後並未向旅行社給予相關佣金。法庭早前判澳航勝訴,引發旅行社上訴。目前法官將決定澳航將要賠償旅行社的賠償數額。
旅行社的辯護律師劉易斯表示,從○四年開始,航空公司一直要求旅行社代為收取燃油附加費,「航空公司是時候考慮,停止與旅行代理商的爭坳,解決這個大問題。」他表示,到○七年為止,澳航累積需向旅行代理商支付二千六百萬澳元(約一億八千三百八十萬港元)的燃油附加費佣金,預計款項還會上升。
此外,旅行社代理商也向英航、國泰、新西蘭航空、新加坡航空和馬來西亞航空追討燃油附加費的相關款項。澳航一名發言人表示「我們對裁決表示失望,如今需要時間審查詳情和考慮對策。」國泰航空發言人指,在昨日未有相關個案的詳細資料下,未能回應事件。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