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註冊制律師憂打壓

【本報訊】中國律師在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律師職業資格之後,每年還必須進行一次年檢註冊,以保持律師資格證的有效性。去年開始,這種年度註冊改為年度考核制度,但有律師質疑根本無標準,恐成為當局打壓工具。

現年約四十二歲的唐吉田,九八年至○五年間,曾在吉林延邊州檢察院從事刑事公訴工作。○五年,唐通過司法考試,開始進入律師行列,在深圳任職近兩年後,○七年七月到北京執業。在北京執業後,他亦開始投身維權工作,該年底就與近七十名人士聯名呼籲廢除勞教制度。

劉巍則最初在大連執業,○七年才轉到北京。○八年,她公開聲明要為藏民提供法律服務,而受到北京市司法局嚴厲批評。去年,她與北京十位律師聯名控告北京市司法局長吳玉華,指吳敲詐勒索律師費十億元,亦引起各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