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假唱第一案」塵埃落定,去年九月於四川成都的「黃聖依個人演唱會」上涉嫌假唱的演員方梓媛、殷有璨,經當局調查後證實為「以假唱欺騙觀眾」,遂根據文化部出台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對兩人各罰款五萬元處分,成為歷來首例。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