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評級內地甚普遍

【本報訊】內地以往亦出現把民眾評級分等的情況,內蒙古包頭有農村根據村民居住時間長短,把村民劃分成五等,以分配徵地補償款,「上等人」可獲全額補償款,等級更可以世襲相傳。廣州則以打擊犯罪為名,把無固定工作和住址的「雙無人員」列為高危人群,惹來非議。

包頭市九原區的尹六窰村,近年有大量土地被徵用作城市建設,但村委會在分配土地補償款時,考慮的不是村民被徵用土地數量和人口,竟是村民的等級。全體村民按照居住時間,被劃分為一到五等,六三年以前落戶的屬一等村民,可獲全額補償款,然後依等級遞減,福利待遇也一樣。在荒唐不公的制度下,年輕村民在考慮婚嫁時也會首先考慮等級,強調門當戶對,如果是一等村民的閨女,就不能降級嫁給二、三、四等村民的兒子。

穗評流動人口被指歧視

另外,廣州鑑於近九成罪案的疑犯都是外來流動人口,去年二月決定根據在穗流動人口的居住、就業和現實表現等情況,對流動人口分三類管理,把既無固定職業又無固定住址的閒散人員,納入高危人群管理,進行重點管控,連流動人口租住的出租屋也劃分四類,分為「嚴管類」和「禁租類」等。不少市民批評,措施歧視外來人口,有排外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