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三十歲男子馬志強,更是北京某著名大學的高材生,但去年七月因工作不如意借酒澆愁,酒後竟殺害陌生的廿四歲女鄰居,並先姦屍後肢解再烹屍。馬被控故意殺人罪、侮辱屍體罪,前日在廣州中院開審。馬在庭上稱若執行死刑,願賣自己的器官賠償死者家屬。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