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財產比官多 腐敗一代傳一代

曾任國家審計署審計長的全國政協副主席李金華日前指出,老百姓最不滿意的,是有些官員財產並不很多,但子女財產卻非常多。此話既揭破官場貪贓竅門,也道破官場權力世襲、腐敗相傳的體制弊端,當局要治理貪官,就必須從清查官二代財產入手。

道理很簡單,要知道官員是貪是廉,看看其子女的錢財就清楚了,官員子女擁有比父母更多的財富,叫老百姓如何相信官員一身清白、兩袖清風?誠如李金華所說,官員除自身、夫妻一起生活的財產以外,還涉及到子女,如果把分開居住的、獨立的子女不包括在內來看官員的財產,不能反映(官員實際財產)問題。而近年揭露的案件均顯示,很多貪污腐敗都是通過子女、親屬反映出來的。

從表面上看,官員子女的財產是自己獨立創造的,與官員無關,但事實上,大部分官員子女的財產多是靠父母貪腐得來的非法財產。其來源有兩種途徑:其一,腐敗官員企圖掩蓋犯罪事實,逃過申報關口,將自己非法所得轉到子女名下;其二,子女憑藉父母的政治地位和權力資源,從事非法活動以牟取暴利,獲得巨額財富。

近年披露的大量貪腐案件有一個共同特徵:貪官子女從業多涉違法行為,或開皮包公司,倒買倒賣;或包攬熱門行業,強行霸市,壟斷資源;或利用關係,非法貸款,侵吞國有資產;或倒賣其父母的批文,權錢交易。

財產轉移 權力世襲

已被處以極刑的原國家藥監局局長鄭筱萸的兒子鄭海榕就是一例,他除了直接分享其父貪污的利益,還利用鄭筱萸的權力影響,操縱京滬兩家醫療器械公司,依靠批文交易等獲利。業內流傳一種說法:「找鄭海榕牽線,他一概不會拒絕。」

其實,李金華不過說出了老百姓最不滿意的社會不公現象,這番話之所以令人振聾發聵,是因為當局從來未將「官員帳面財產不多,子女財產卻非常多」的現象放在心上,遑論制訂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的陽光法案。「官員子女財產」長期為當局忽略的背後,既有牽涉面廣、法不敵眾的背景,更有為政者利益相同、官官相護的原因。

當下神州官員,上至中央大員,下至區縣小吏,他們的子女有幾個在過平民百姓的清貧生活?他們不是政壇新秀,就是國企掌門、金融大員,依靠父輩甚至祖輩的餘權餘威,謀取各種特殊權益和灰色收入,以驚人的速度積累財富。較早前有媒體披露,中國擁有億元財產的家庭共有三千多戶,其中超過九成三為高幹子女,實在令人咋舌。

治國先治吏,治吏先治貪。官員子女財產多的根源是公權力不透明及官員貪贓枉法所致。當局必須盡快實施陽光法案,讓官員以及子女的財產曝光,防止腐敗官員瞞天過海,逃脫法律制裁,否則追求公平公正、恪守執政為民都是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