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碼器:《國內安全法》 容許武力鎮壓

泰國部分地區昨日起實施的《國內安全法》(Internal Security Act),將警察維持治安的職權,轉移到由總理阿披實擔任主席的「國內安全行動指揮部」(Internal Security Operations Command,簡稱Isoc)。法例容許Isoc採取行動包括:防止及鎮壓威脅國內安全的事件;封鎖指定地點或道路進行安檢搜查;驅逐任何威脅國家安全的外國官員等。法例亦容許政府派出軍隊、實施宵禁及禁止集會。泰國副總理素貼昨日表示一旦示威者闖入任何軍方基地或警局,當局會視為恐怖分子,會立即用武力鎮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