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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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斥侵犯飲食自由 民眾反應兩極

【本報訊】內地禁食用貓狗法例將出台消息傳出後,各地民眾反應兩極。有愛護動物人士對立法表示歡迎,指可打擊拐賣貓狗的不法勾當;但有民眾則強烈反對,指此舉無異侵犯「飲食自由」,並質疑當局是有心借罰款斂財。

狗肉又名「香肉」,因含豐富蛋白質,被指食用後有助禦寒和壯陽,於廣東、廣西、貴州及福建一帶深受民眾歡迎,更衍生出多種食法。但食狗肉的風俗一直受到愛護動物人士反對。

有愛護動物人士指,貓、狗是人類的好夥伴且有靈性,不應以此為食。於立法禁食狗肉貓肉的消息傳出後,內地的愛寵族網站均有大量網民發帖讚好,指立法可以震懾盜貓狗的不法之徒。

但在南方地區的民眾則指,食用貓、狗是祖輩傳下來的傳統飲食習慣,政府不應強行立法侵犯「飲食自由」。有網民更認為,政府對食用貓狗的人罰款根本是有心斂財。「白切狗肉是湛江名菜,遊客到湛江都必吃,能罰他們嗎?明顯是搞創收!」認為政府倒不如立法禁止以殘忍的方式殺害貓、狗更實際。

刑罰重如深圳嫖娼

罰則方面,深圳高先生稱,在深圳嫖娼被捉也只是拘留十五天作懲罰,建議稿對吃貓狗肉的懲罰過重了。不過市民陳小姐則稱,動物也有生命,應嚴懲虐畜者,以起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