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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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碼器:美國最高法院

美國最高法院即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創立於一七八九年,負有對美國憲法作出最終解釋權。最高法院由九名大法官組成,當中包括一名首席大法官,全部人均由總統提名,經參議院批准委任。大法官任期不設限,但可由國會罷免。最高法院處理案件時,一般會由九名大法官以簡單多數票的方式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