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國最高法院今次裁判源自一宗有關希拉妮的紀錄片的播放爭議。
現時為國務卿的希拉妮於前年參加黨內初選,競逐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當時有保守派政治團體Citizens United製作紀錄片《希拉妮:電影》(Hillary:The Movie)攻擊希拉妮,該片獲企業和個人資助,並在電視賣廣告,但被聯邦選舉委員會禁制,認為廣告違法。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區域法庭在前年一月裁定,認為該片在電視賣廣告違反了○二年通過的「麥凱恩——法因戈爾德法案」中的條款,即初選前卅日不得在電子媒體賣競選廣告。
當時法庭指,該電影只有攻擊希拉妮一個目的。但Citizens United不服,重申電影有事實根據,並無黨派偏見,是齣紀錄片而非競選廣告。該團體認為企業(corporations)應像個人(individual people)一樣,有權用金錢影響選舉,又稱聯邦政府無權阻人民參與政治,而聯邦選舉委員會規限就是扼殺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人民的權利。
Citizens United在前年八月入稟聯邦最高法院,與聯邦選舉委員會對簿公堂,去年三月正式展開聆訊,至日前上訴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