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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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色情短訊手機隨時鎖卡

春節將至,不少人都用手機短訊拜年,但在內地不要亂發短訊,否則隨時被鎖SIM卡。東莞虎門一名男子早前收到一個黃色短訊,貪玩轉發給朋友,詎料竟被指發送「不良訊息」,手機SIM卡的短訊收發功能被鎖,事主需到公安部門簽署永不發送不良短訊同意書,才能重開短訊服務。據悉,近日已有多名機主的SIM卡被鎖。不少手機用戶擔心此舉會「殺錯良民」。

東莞虎門一名張姓男子,最近發現手機能打電話,卻不能收發短訊,即使換了手機也是如此。張向電訊營運商查詢,始知自己早前向外轉發色情短訊,遭到接收用戶的投訴,被停止短訊功能。張須持身份證到公安部門,簽署永不發送不良訊息的同意書,才能重開短訊功能。東莞常平早前亦有一名男子出現同樣情況,據悉其他省份亦有類似情況。

電訊營運商解釋,工業和信息化部及公安部在去年三月已發出通知,嚴禁手機用戶發送五大類短訊,包括假冒銀行敲詐勒索,散播淫穢色情,非法銷售彈藥、走私品等,發布假中獎、婚介等。

輕者停止服務24小時

用戶若被電訊公司檢測系統發現或被客戶投訴發送此類短訊,電訊營運商便有權終止該用戶的短訊接收功能,輕者停止服務廿四小時,重則須持有效證件到公安部門簽署承諾書,才可獲重開服務。

不少網民質疑營運商過濾短訊內容,侵犯私隱。有網民質問:「黃色的笑話算是色情內容麼?也會被終止手機短訊的功能麼?」更有網民指出,如果把黃色笑話群發給朋友,是不是屬於傳播淫穢訊息行為呢?

有當地的律師認為,家人、朋友之間利用手機互發色情短訊,若不存在牟利的可能,不構成犯罪。但根據民法通則,如果用戶向他人發送不良訊息後,接收短訊者向營運商舉報,根據民法通則,營運商就不需要等法院認可,就有權利終止對發送用戶的短訊功能服務,維護接收用戶的利益。

對於網民關心的淫穢色情短訊如何界定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發言人孫軍工上周透露,最高院將出台有關整治手機淫穢色情的司法解釋,並已進入審議階段。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