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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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李莊囚兩年半

【本報訊】備受關注的北京律師李莊被控為重慶涉黑疑犯偽造證據案,重慶江北區法院昨日一審裁定李莊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成,判處李兩年半徒刑。李莊聞判後在庭上大喊法院宣判非法;其辯護律師指摘案件在重慶審判不公,強調會一直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

疑教唆涉黑犯造假證

重慶江北區法院認定,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去年底在擔任重慶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疑犯龔剛模的辯護人期間,利用會見龔之機,向龔宣讀同案人供述,教唆龔某編造被公安機關刑訊逼供的供述,指使重慶律師吳家友賄買警察證明龔被刑訊逼供。

法院查明,李莊引誘龔妻作龔被敲詐的假證,並向法院申請龔胞弟、堂弟、龔妻等證人出庭作證,妨害司法機關正常訴訟秩序,已構成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李莊辯護律師高子程離開法院後表示,法院判決在認定事實、法律依據上都有錯誤,庭審程序也有瑕疵,將代表李莊提出上訴。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衞方認為,李莊案中八名證人的證言只以書面的形式面呈法院,不應算為質證,因只能算是「傳聞證據」,故應拒納,必須讓證人當庭對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