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安徽上訪少女在北京「黑監獄」被保安強姦案前日一審宣判,被告強姦罪成,被判入獄八年,並賠償受害人二千三百元九角。雙方均不滿裁決,表示會上訴。內地法律學者指出,判決是對受害人及民意的嘲弄,網友亦斥判決絕對是輕判,「妓女也不止這個價吧!」
案件前日在北京豐台法院宣判,受害人李蕊蕊(二十一歲)未到庭旁聽。
案發於今年八月三日,李蕊蕊到北京上訪,當日被安徽阜陽市駐京辦送進聚源賓館拘押,翌日凌晨遭賓館保安徐建(二十六歲)強姦。判決書指,當日徐建在河南省桐柏縣駐京信訪工作聯絡處所租用的房間內,在多名人員在房內住宿的情況下,強行與李蕊蕊發生性關係。
徐建承認控罪,但提出他不是在公共場所強姦婦女,不過未獲法院接納。李蕊蕊事後向徐建索償十萬五千元,但法院認為要求無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