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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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民不知稅何去 侈談公眾知情權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以公告形式,明確規定納稅人擁有十四項權利與十項義務,最引人矚目的是知情權位列各項權利之首。諷刺的是,這篇難得的「普稅」文件反覆講的是納稅人「有權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即「繳多少稅」,而並不是老百姓最想知曉的納稅人納的稅是「怎麼花」的知情權。

該公告表示,納稅人有權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包括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稅收政策規定;辦理稅收的時間、方式、步驟以及需要提交的資料;應納稅額核定及其他稅務行政處理決定的法律依據、事實依據和計算方法等。

明眼人看得出來,這段文字哪裏是說納稅人的「權利」,明明在陳述怎麼納稅、提交資料及計算稅款等徵稅常識,這對納稅人來說沒有甚麼意義,因為「繳多少」、「怎麼繳」遠不等於知情權,納稅人最想知道的是「怎麼花」、「花多少」的權利,尤其是地方政府在為納稅人及公共服務上花了多少。堂堂國稅總局連「知情權」為何物都弄不明白,這究竟是故意歪曲,還是耍弄百姓,大家心知肚明。

花落何處 無人監督

說起繳稅,身為國家主人翁的內地百姓絕大部分知之不多,遑論納稅人的知情權,甚至連經濟學家茅于軾都覺得一頭霧水。茅曾經寫過一篇《我們到底交了多少稅》的文章,稱稅務部門將費和稅混在一起,令民眾搞不清自己繳了多少稅,主張至少要讓納稅人有權知道,哪些是稅?哪些是費?哪些是明的?哪些是暗的?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亂收的?

國家的錢就是納稅人的錢,稅收是政府用納稅人的錢為百姓辦事,百姓繳稅是向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譬如醫療、教育、國防和救災等等,都和百姓切身利益攸關,所以國家每年「花多少錢」應該給納稅人一本明白帳。但長期以來,這些政府資訊長期為當局深鎖櫃桶,而所謂「國家秘密」則經常成為政府拒絕向民眾公開相關訊息的理由。

稅收財政預算安排和運行等資訊難道真的有那麼多國家機密?今年十月,廣州市政府先於全國在網上公開該市一百多個機構的年度預算,但實際內容少之又少,尤其是民眾最關注的官員公款招待、公車消費和公費出國的「三公花費」,一絲一毫都未見諸陽光。所謂「國家機密」,無非是貪官污吏濫用公帑、魚肉納稅人之見不得人的醜事。

其實不只「三公花費」,政績工程、樓堂館所、能源和資源的浪費也都是中央及地方兩級財政開銷的大頭。政府可以動輒成百上千億元投入徵地蓋大樓,官員公款消費年年幾千億元,公眾卻未有參與權和知情權,納稅人想知道「花落何處」,難之又難。

一百六十多年前,英國憲章運動打出了「不代表,不納稅」的旗號,中國百姓世代賦稅,但至今仍未享有知曉財政運行的權力。納稅人沒有知情權,就談不上監督政府,當然更談不上成為真正的國家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