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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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5歲女台獸父監437年

【本報訊】台灣一名無業的禽獸父親,從獨生女五歲起就企圖性侵女兒,三年多前更開始模仿色情片,將女兒當作性奴,猥褻強姦女兒多達六十一次。獸父落網後更毫無悔意,狡辯指妻子想離婚,教唆女兒進行誣衊。台北板橋地方法院近日以一罪一罰原則,累計判處四百三十七年兩個月徒刑,合併執行徒刑上限廿年。

判決書透露,四十八歲的陳姓獸父,失業在家照顧女兒,妻子外出工作,他在女兒四、五歲時就企圖性侵女兒,因女兒太小未得逞而猥褻幼女。至二○○六年,女兒就讀小學四年級時,幾乎每周都被獸父當成性玩具,獸父甚至模仿色情片的情節,強迫女兒進行變態性行為。

直至今年三月,少女的學校教師發現有異,追問之下獲知詳情報警,該名獸父落網後,甚至辯稱妻子嫌他貧窮想離婚,教唆女兒指控他性侵犯。法官認定他兩年來強姦親女六十一次,依一罪一罰原則,累計判處四百三十七年兩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