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日前出台一項反腐新政,規定裸體做官者不得再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部門的班子成員。深圳這個新規定,表面上要遏制裸體做官現象,實際上是暗度陳倉,為這些裸體做官者提供了一條繼續留在官場、殘民以逞的華容道。
裸體做官者大多身在曹營心在漢,往往在嘴上愛國愛民,實際上隨時準備腳底抹油,溜之大吉。據不完全統計,到二○○五年底,內地約有四千多名貪官外逃,捲走國有資產五百多億美元,這幾年情況更加惡化,最明顯的是在美國加州、加拿大溫哥華一帶,貪官大奶屯、二奶村愈來愈熱鬧。
裸體做官現象,嚴重打擊民心民意,官員將子女財產轉移到國外,實際上是對自己國家及現有體制喪失信心,他們說的一套恐怕連他們自己都不信,其實是一種政治背叛。對這樣的無恥行為,當局又何必心慈手軟,讓他們繼續為官呢?
繼續當官 民憤極大
官員台上人模人樣,滿口愛國主義,心中卻以他國為祖國,一旦醜聞曝光,露出原形,長期受騙上當的老百姓,對執政當局怎麼會有信心?當局如果繼續讓這些兩面派當官,豈不是在考驗老百姓的忍耐力?
凡是裸體做官者,為了能夠將妻子兒女移居國外,或者為了攢夠子孫後代在國外的生活費,當政期間必然挖地三尺,無惡不作,貪墨財富定然不計其數。對這樣的貪官不進行查處,反讓他們逍遙自在繼續為官,哪裏還有天理可言?
深圳當局開出的藥方,雖然規定裸體做官者不得再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部門的班子成員,但難道副市長、副書記就可以裸體做官嗎?從這幾年揭發的貪官來看,各地被雙規的副省長、副書記並不少見,他們貪污腐敗的數額更是相當驚人。重慶黑惡集團總保護傘文強,不就是在公安局副局長任內犯的案?
另外,關於「重要部門」的定義又是甚麼?財政、國稅、銀行是容易貪污腐敗的「重要部門」,那麼教育、衞生和科技這些看似清水衙門的機構,難道就不是貪污腐敗高發的「重要部門」?事實上,很多教育、衞生系統的官員早已將家眷安置在國外了。
所以,深圳當局這個規定,以限制裸體做官為名,實際上卻為裸體做官者大開方便之門,從某種意義上講是為裸體做官者平反。有關部門應該查一查,主持出台這項規定的人,自身是不是潛伏在官場中的裸體做官者。
其實,真正要杜絕裸體做官,就應該實行徹底的財產申報公示制度,將官員家庭的基本資料以及財產悉數公之於眾,讓老百姓來監督,但當今中國官場,有誰敢帶這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