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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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控澳門豪賭 京教授重罰

北京一名大學教授與兩名友人合資三百萬元,擬往澳門賭博,其後因簽證問題,只有一人入境澳門,教授與友人則在廣州用電話「遙控」,指示在澳門的友人下注「百家樂」,結果狂贏逾千萬港元。三人其後被廣州公安局拘捕,以境內賭博罪名拘留十五天,每人罰款一千元,並追繳賭資及所贏巨款。教授不滿捱罰,入稟北京朝陽法院要求撤銷判決,案件前天公開審理,雙方爭辯激烈,但暫無判決。

三人僅一人入境濠江

在北京高校任教的原告張華(化名),去年十二月與朋友王西(化名)、李彬(化名)合資三百萬元人民幣,擬經廣州赴澳門豪賭。豈料抵達廣州後,張、李才發現通行證過期,三人商量後決定由王獨自到澳門賭場操盤下注,張、李則留在廣州。同月三十一日,王西贏得逾千萬港元後回到廣州,三人隨即被警方拘捕。

今年七月七日,廣州警方以境內賭博為由,對三人作出行政處罰,各自拘留十五天,每人罰款一千元,收繳賭資三百萬元人民幣,及追繳所贏的千萬港元賭款。張華不服判決,向北京朝陽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廣州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處罰。北京朝陽法院前日審理此案,因王西、李彬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追加兩人作為第三者參加訴訟。

「廣州市公安局認定我們三人共同參與澳門賭博,這混淆了澳門合法賭博和內地違法賭博的概念。」張華及代表律師在法庭指出,廣州公安局認定三人共同贏得一千一百三十萬港元並不正確,這是王西獨自在澳門賭博贏來的,內地沒有法律規範公民到境外賭博的行為;況且廣州警方的處罰依據只有張、王的電話聯繫,張並沒有通過電話下注,因此其行為並非賭博。

入稟北京法院控穗公安

但廣州市公安局認為,三人行為性質屬於境內賭博,「三人賭博是在境內完成協商,出資也是在境內完成,雖然王西一人到澳門投注,但三人的行為不能分割。」而且王西每次下注,都與張、李商議,分析賭枱的走勢結果,王西再按照電話商定的內容進行現場投注,屬於互相轇轕、共同以電話方式參與投注賭博的行為,所以按照公安部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結案陳詞時,張華的代表律師表示,涉案三人的行為,是法律的盲區,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不能處罰,如果認為三人的行為確實有危害,那麼應加速立法,而不應通過個案處罰。此案暫未當庭宣判。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