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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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偽證罪 嫌判刑重 扁嫂等四人上訴

【駐台記者張偉御報道】陳水扁所涉國務機要費案衍生出的偽證案,台灣高等法院昨日首度傳召扁妻吳淑珍、子女陳致中、陳幸妤及扁婿趙建銘出庭。四人一致表示認罪,但齊聲抱怨一審法官判刑太重,提起上訴,希望二審法官輕判。

吳淑珍等四人因被控在檢察官偵辦國務機要費弊案過程中作不實證供,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於今年九月依吳淑珍教唆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而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則均被判六個月徒刑,四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昨日的庭審,因四人均認罪,對法院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與證據均不爭執,因此庭訊不到卅分鐘即告結束。吳淑珍及陳幸妤在庭訊時稱一審法官判得太重,希望二審能夠輕判,而律師請求,因陳致中、趙建銘則強調一審時已經認罪,冀法官能給他們自新機會,趙建銘更向法官爭取緩刑。

陳敏薰認給扁嫂千萬換高職

此外,高等法院廿三日開庭傳訊被控偽證罪的前一○一董事長陳敏薰,她首度坦承行賄罪,曾給吳淑珍一千萬元新台幣,希望借助扁嫂影響力,爭取開發金控及大華證券董事長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