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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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強姦可輕判 葫蘆官亂判葫蘆案

內地司法就像橡皮泥一樣,可以隨便被不法官員捏來捏去。浙江湖州南潯兩名協警在賓館趁一女子醉酒之時將之強姦,當地法院以兩人屬「臨時性的即意犯罪」,給予酌情從輕處罰,輕判兩人各入獄三年。

一石激起千層浪,此判決一經公布,立即引起輿論的強烈不滿。「臨時性強姦」一詞,也繼「躲貓貓」、「俯臥撐」之後,迅速成為新網絡流行語。「臨時性貪污」、「臨時性包二奶」、「臨時性偷竊」等等一時風行網絡。

這宗案件的判決,顯然是挑戰公眾的智慧。根據內地現行法律,兩名協警在賓館趁女子醉酒之時將之強姦,屬輪姦罪,刑期至少十年,再加上罪犯本身是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執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但如今法院卻創造出「臨時性的即意犯罪」這個新名詞,將兩名社會敗類輕縱,自然被老百姓千夫所指。

所謂「臨時性的即意犯罪」,既非法律專業術語,普通詞典上也查不到,當事法院以此作為減輕刑罰的依據,豈不荒唐?當事法院其實是在玩弄文字遊戲,對司法公正進行一次明目張膽的褻瀆。網民對此狂轟猛炸,則是對權力濫用、司法不公的娛樂性表達。

司法潰爛 公正難尋

中國文字意味無窮。多年來,內地不少部門嫺熟地運用文字,換一種表述就能達到「神奇」的效果,或遮蔽真相,或掩蓋醜聞,或埋葬事實。比如,把「貧困」說成「低收入」,把「失業」說成「下崗待業」,把「公費旅遊」說成「考察學習」,把「窮人」說成「待富群體」,經過一番塗脂抹粉式的打扮,這些詞語讓人聽起來賞心悅耳,看起來格外光鮮,但仍然換湯不換藥,老百姓的生活並沒有得到根本性改善,反而每況愈下。

如今,這樣的文字遊戲進入莊嚴的法庭,運用於司法判決,真可謂枉法徇情,何患無詞!但如此一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變成一紙空文,「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亦成為人間笑談。

內地司法已淪為有權有勢者的工具,法官斷案,主要是看哪一方的靠山硬、背景深、財富多,窮人絕難從法院尋求公正。最近幾年,全國各地被捕的法官不計其數,從最高法院副院長直到基層的法院院長,法院系統大面積潰爛。堂堂國徽之下,一幕幕枉法徇情的醜劇在全國各地不斷上演,而各省市的冤民則日以繼夜地前往北京上訪。

司法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老百姓尋求正義的最後手段,如果司法都坍塌了,老百姓只能無語問蒼天。中國老百姓是世界上最溫順的,但如果類似葫蘆官亂判葫蘆案這樣的事情多了,誰能保證不會有再一次揭竿而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