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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重慶市司法局前局長文強的弟婦謝才萍涉黑社會犯罪集團一案,昨日一審公開宣判。主犯謝才萍判囚十八年,罰款逾百萬元(人民幣‧下同)。謝的情人羅璇判囚四年六個月,罰款二十萬。兩名受賄包庇的派出所前副所長和警員,分別判囚十三和十二年。旁聽民眾聞判後拍手稱快,也有民眾認為判決過輕。
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指,○四年來,謝才萍等人通過開設賭場、聚眾賭博,非法聚斂錢財,陸續糾集二十多名社會無業游民、刑滿獲釋者,有組織地進行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以謝才萍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組織。
法院指謝才萍還指使他人冒充賭場老闆包庇自己,更禁錮賭客及前往查禁的警察。該組織又多次行賄任職渝北區派出所副所長的郭勝及警員甘勇十八萬元,以包庇、縱容其犯罪活動。截至去年八月,謝才萍等人通過開設賭場獲利逾二百萬元。
被包情人監四年半
審判長其後宣判,謝才萍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罰款一百零二萬。謝才萍包養的情人羅璇判處四年六個月徒刑,罰款二十萬。郭勝和甘勇分別被判十三年和十二年徒刑。謝羅表示會考慮後再決定是否上訴,而郭勝和甘勇則當庭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