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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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婚夫婦見家長方知是表姐弟

【本報訊】親上加親未必是好事。上海閔行區一對新婚夫婦,在婚後雙方家長才見面,但兩人的母親在碰面時,卻赫然發現對方竟是多年不見的親生姊妹,該對新婚夫妻頓時變成表姐弟關係。由於內地《婚姻法》規定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當地法院因而裁定該段婚姻無效,結果兩人結婚僅一個月便要離婚。

廿七歲的張女與廿二歲的李姓丈夫一見鍾情,發展姊弟戀,並於今年九月註冊結婚。正當兩人仍沉醉在蜜月的美好時光,雙方母親趕來慶賀,卻發現原來兩人乃是多年不見的姊妹。

違法婚姻 裁定無效

由於內地的《婚姻法》規定,禁止直系及三代以內的旁系,有血緣關係親屬通婚,張女發現丈夫原是自己的表弟後,無奈提出離婚。法院最終裁定二人的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