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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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郵件大王須賠Facebook 55億

【本報綜合報道】社交網站Facebook前日表示,美國加州一個法院裁定,有「垃圾郵件大王」之稱的互聯網營銷者華萊士,需要就一宗反垃圾訊息官司,向該網站賠償七億一千一百萬美元(約五十五億港元),這是歷來第二宗最大賠償額的反垃圾訊息案件。

Facebook控告華萊士在未得用戶同意下,進入他們的戶口及向他們發放虛假訊息。Facebook周四在網誌公開獲得賠償的消息,這是歷來第二宗最大賠償額的反垃圾訊息案件,去年該網站在另一宗官司獲得八億七千三百萬美元賠償。網站的副總法律顧問奧羅克形容,今次是打擊垃圾訊息的另一次重要勝利,希望可以起到阻嚇作用。該網站亦指,加州聖何塞的法院因華萊士涉嫌刑事藐視法庭,已將案件轉交檢察部門處理,意味着華萊士或會面臨被判入獄。

90年代日發三千萬垃圾電郵

華萊士的公司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每日發放多達三千萬封垃圾電郵,他因而有「垃圾郵件大王」之稱。去年五月,華萊士與拍檔里內什向另一社交網站MySpace的用戶發放垃圾訊息,網站也得到二億三千萬美元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