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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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搭白牌車隨時坐監

港人在深圳乘搭非營業車輛的藍牌車(港稱白牌車)極為普遍,但今後恐隨時遭受牢獄之苦。深圳警方推出新規定,今後將嚴厲打擊日益猖獗的藍牌車,一旦發現藍牌車載客,除沒收車輛、罰款外,亦會將司機拘留。而乘客若提供虛假證詞包庇司機,將以涉妨礙執行公務罪一同被行政拘留。專家質疑處罰乘客有矯枉過正之嫌,指出深圳交通不便是市民坐藍牌車的主因,批評當局治標不治本。

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長顏昌銀表示,藍牌車是困擾深圳多年的問題,當局過去主要靠高額罰款打擊,但這方法已難起阻嚇作用。藍牌車司機繳交罰款後,即可以取回車輛繼續從事非法營運,形成惡性循環,無秩序的營運狀況容易被黑勢力操控,亦因而孳生嚴重的刑事罪案,收保護費、砸車打人時有發生。

「高罰款 車沒收 人扣留」

有見及此,打擊藍牌車專業隊即日起加強打擊力度,採取「高罰款、車沒收、人扣留」措施。藍牌車司機除會被罰款外,將一併追究其涉及違法行為,被沒收車輛一律不得取回。

另針對藍牌車司機為求脫身,以威脅、恐嚇,或與搭客串通造成難以取證的問題,警方今後將從乘客下手,對提供虛假證詞、妨礙警方執行公務的乘客可能處以一至十五日不等的行政拘留。

對於當局的打擊藍牌車舉措,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正沓認為,單靠警方一臂之力打擊藍牌車並不足夠,且治標不治本。從法理上說,乘客提供假證供毫無疑問觸犯法律,但是否涉嫌包庇、有必要拘留值得商榷,當局一刀切處罰乘客的做法有過重的傾向,打擊藍牌車的關鍵問題不在於一味嚴罰。

本末倒置 不查「保護傘」

公安部門採用「連坐法」處罰乘客亦旋即引來網民怒轟濫權,認為市內不少地方都沒有巴士路線覆蓋,市民不坐藍牌車連日常外出都成問題。有民眾狠批當局不追查打擊藍牌車多年不見其效的背後是否存在保護傘,反而對乘客下手是本末倒置,指摘警方未經審訊即拘留民眾,有違法律對公民基本權利。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