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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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冚卡債仔詐騙罪囚六年半

【本報訊】湖北一名擁有十一張信用卡的男子,消費碌爆卡後,以「卡冚卡」方式透支還卡數,最終欠款十二萬元(人民幣‧下同)無力償還,被迫自首。法庭近日以他惡意透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判入獄六年半。內地律師指判罰已是從輕發落,同類案最高可囚終身。

欠卡數入獄的三十五歲男子姓謝,原在湖北武漢一鋼鐵廠任職。因欠下賭債,他從○六年起,先後向十一間銀行申請信用卡,不斷用信用卡透支套現,以新卡數還舊卡數,○六年及○七年間先後兩次碌爆卡,欠卡數廿四萬元,後由父母代為還欠款。但去年謝又再碌爆卡,欠債十二萬元,家人已無力代他還債,謝被迫四處流浪避債,因長期欠款不還,被當局通緝。

因捱不住流浪生活,謝今年一月返回武漢向警方自首。案件近日由武漢青山區法院宣判,法院認為謝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巨大,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因其自首,故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半並罰款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