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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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幼兒指引限看電視時間

【本報訊】澳洲傳媒報道,政府將於下周向家長及幼兒工作者發出指引,指未滿兩歲的兒童不應看電視或接觸電腦、DVD及電子遊戲等電子媒介,就算是兩歲至五歲的兒童,每日看電視也不應超過一小時。指引認為有關行為可能會影響兒童的語言發展及集中能力。

《澳洲人報》引述他們取得的指引初稿表示,最近的研究顯示,看電視及接觸電子媒介,可能會減少兒童運用在體能活動、與他人的社交接觸,以及語言發展的時間。研究又指,兒童的眼部活動亦會受影響,專注力減低。報道指,這份指引將於下周出台。

一項統計數字顯示,四個月大的嬰兒,平均每日會看四十四分鐘電視,四歲以下的兒童平均會看最少三小時。南澳洲大學兒童發展高級講師庫皮特說,推出指引是迫切的措施,鼓勵兒童主動與別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