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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彊七.五暴亂六維人判死

當局繼日前審結廣東韶關港資玩具廠漢、維兩族員工毆鬥案後,新疆烏魯木齊中級人民法院昨分庭公開審理並極速判決「七‧五」事件的首批被告。七名被告全為維吾爾族人,分別涉及三宗案件,他們被控以故意殺人及縱火等罪名,導致二十人被打死或燒死,並造成至少一百六十八萬元的財產損失。法庭指,案件證據確鑿,造成重大生命財產損失,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遂依法判處其中六人死刑,另一人被判無期徒刑。

殺害民眾 火燒建築物

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早召開三個法庭,分別審理三宗案件。為確保審訊順利進行,法院外保安嚴密,至少兩排手持盾牌的武警在法院外,每隔三米站崗戒備,法院昨亦暫停辦公,被告及受害人家屬獲准入內旁聽。

第一宗案件的被告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被控於今年七月五日在團結路先後採用匕首捅刺、管鉗反覆猛砸頭部等手段,殺害五名無辜民眾,其後又放火燒毀鬧市建築物,並致躲藏在該建築物內的十三人被迫跳樓逃生。法庭認為,被告手段兇殘,情節、後果特別嚴重,遂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判處其死刑。

第二宗案件被告艾尼‧玉蘇甫、阿卜杜拉‧麥提托合提、阿迪力‧肉孜及努爾艾力‧吾休爾,結夥持木棍、石頭等工具,先後在中灣路附近的四個地點打砸搶燒,毆打無辜民眾致四死一傷。當晚,阿卜杜拉‧麥提托合提又夥同他人縱火燒毀一糧油店,造成五人死亡。法庭依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放火罪,判處四人死刑。

第三宗案件的被告阿力木‧麥提玉蘇普及塔衣熱江‧阿布力米提,被控當晚在南灣街、團結北路毆打無辜民眾,造成三死一重傷,並劫取手機等財物。阿力木‧麥提玉蘇普並夥同他人毆打兩名民眾致死,及放火燒屋。法庭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搶劫罪,判處阿力木‧麥提玉蘇普死刑。

另一被告判無期徒刑

塔衣熱江‧阿布力米提因歸案後主動坦承罪行,又協助警方抓獲阿力木‧麥提玉蘇普,獲輕判處其無期徒刑。

對於當局公開審理及重判「七‧五」事件的首批被告,中國問題專家胡星斗表示,此舉反映新疆局勢暫時得到控制,又指判決是針對被告暴力罪行,認為判決合法服眾,相信絕大多數維族人均會接受判決。他認為,當局在三日內先後對引發「七‧五」事件的廣東韶關港資玩具廠漢族員工,以及「七‧五」事件的維族人判處死刑,是想帶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訊息。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