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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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漢人一判死一囚終身

【本報訊】被指觸發新疆「七‧五事件」的廣東韶關港資玩具廠漢、維兩族員工毆鬥事件,十一名涉及傷人、聚眾毆鬥等被告,昨分別由韶關市中級法院、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當中兩名漢人分別被重判死刑及無期徒刑。其餘包括三名維族人在內的九名被告,分別被判刑五年至八年。

被指觸發新疆「七‧五事件」

今年六月廿六日,韶關旭日國際有限公司(原旭日電子玩具廠)因傳員工宿舍有漢族女工被維族工人強姦,釀成漢、維員工毆鬥,造成兩人死亡、一百一十八人傷。十日後新疆烏魯木齊維吾爾族人群起抗議,引發暴亂,造成近二百人死、逾一千七百人傷。

韶關市中級法院昨公布,當晚事件是一名女工準備回宿舍時,被一新疆男員工追逐引起。最先挑起衝突的漢族工人肖建華煽動工人毆打維族員工。肖建華、許其琪、蔣景、廖譜生、沈文慶五名被告,持武器毆打多名未參與毆鬥的維族員工造成兩人死亡。其後肖還以武器威嚇到場的醫護人員,阻止救治傷員。

法院一審判處肖建華、許其琪等五人故意傷害罪成。其中肖、許兩人更是「積極實施毆打」,因肖建華還涉及糾集、煽動衝突,犯罪情節惡劣,因此判處死刑;許其琪則判無期徒刑。其餘三人依故意傷害罪,分別判刑七年或八年。

三維族判囚五至六年

昨同時在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法院受審的六名被告,分別為三名漢族、三名維族,全被控聚眾毆鬥罪成。其中三名維族被告,一人被判刑五年、兩人被判刑六年。

旭日國際集團主席蔡志明表示,事件發生之後,韶關廠房維、漢兩族員工已經分開地點工作,而新疆當局亦派員到該廠,為維族員工進行輔導及翻譯。他本人尊重法庭裁決,其他的事不多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