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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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醉駕乘客要罰款

內地醉駕問題屢禁不絕,醉駕發生意外造成傷亡時有發生。繼江蘇鎮江警方以公布醉駕司機用餐飯店的連坐做法惹批評後,公安部近日計劃修改醉駕法規,除增加醉駕引致交通意外的刑罰外,又規定司機酒後駕車,同車乘客需負上責任。港人日後北上搭車,上車前或需問司機「你有無飲酒?」再上車,以免無辜被罰。

內地酒後駕駛風氣盛行,公安部上月十五日展開大規模整治酒後駕駛行動,一個月內已查獲逾六萬名酒後駕駛司機,其中酒精含量超標的司機逾萬人,另酒後駕駛引發的交通事故逾三百宗,一百多人死亡,相關數字雖較以往有所下降,但醉駕情況仍然相當嚴重。

酒後駕駛量刑起點提高

在近日發生多宗致命醉駕交通意外後,內地民眾普遍認為當局加緊從嚴執法後醉駕仍不斷發生,說明現有法律對醉駕起不了懲罰作用。為此公安部交管局近日下發徵求意見稿,擬加大醉駕處罰力度,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增加「危險駕駛機動車罪」,將醉駕、吸毒駕車以及飆車等行為納入其中,按情節嚴重程度處罰。

其中酒後駕駛造成交通事故的量刑起點將提高,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與此同時,當局正計劃調整酒精測試標準,降低列入醉駕的酒精含量標準值,以阻嚇飲酒駕車行為。另修訂意見更建議對不勸止酒後司機駕車的同車乘客罰款。建議一旦落實,司機醉酒駕駛同車乘客將一同擔責。

有網民認為,當局做法猶如連坐,犯法的是醉駕司機,不應株連乘客。「政府立法可以,但請先給我一個酒精探測器。」「我坐的士和公交,哪知司機有沒有喝酒呀。」

港人: 唔通吓吓問咩?

有北上港人認為,內地交通不便,為了出行根本無選擇:「唔通吓吓搭車都問佢 (的士司機)有無飲過酒咩,如果咁樣畀人罰錢,我覺得好無辜囉。」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