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近年屢生工廠惡性倒閉、企業老闆捲款「走佬」或拒不繳交巨額罰款等情況,「重災區」廣東省高級法院日前與省公安廳聯手布下「天羅地網」嚴打「老賴」,規定在內地被法院勒令還款的外籍人士及中國公民不准出境,並將「老賴」資料傳送全國公安系統,以防出現外省出逃;而早前僥倖逃走者欲返回中國,必須先清帳始能入境,藉此以收阻嚇之效。
廣東省高級法院與省公安廳周日正式建立查控被執行人及其財產聯動機制。根據該機制,法院可請求警方對賴帳外商進行監控,對其出境申請不予批准;當賴帳外商到出境口岸辦理出境時,還可以扣留其有效出入境證件。對法院已作出司法拘留決定的,警方也可以協助採取拘留。
賴帳外商的名字還被會送到聯網安全系統上,這意味着賴帳外商從廣東外的任何口岸逃走也會被阻止。而事先已逃離到境外的外商,若要重返內地,也必須要先還清以前的欠債。
法院警方聯手逼清債
此外,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協助查詢賴帳外商的戶籍、常住、暫住、住宿、出入境等訊息,並可提取賴帳外商電子照片等;還可以向警方查詢賴帳外商的私家車登記訊息,控制其轉讓,一經發現可就地扣押。而警方在辦理定期檢驗、轉移登記、交通執勤執法過程中發現賴帳外商的車輛,將協助實施扣押。
據了解,該機制規定對任何賴帳的中國公民也適用。廣東高院稱,此前一些被執行人特別是一些外資商人欠債不還,出境逃避債務,令法院難採取措施。該機制啟動後,依靠警方職能、手段和措施,協助法院查控被執行人,可使其無處藏身,將對被執行人形成強大的威懾力,迫使自覺履行債務。
籲執法時勿粗暴徇私
對於廣東省有關部門推出全國首個防止欠款者「走佬」的相應措施,香港中小企業國際投資交流協進會會長趙志雄稱,此舉有助營造良好的商業環境。不過,為免有反效果,內地警方在執行相關法例時,切忌徇私枉法,粗暴對待賴帳外商,要做到合情、合理和合法。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