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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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嚴懲拮針黨三犯囚7至15年

新疆「拮針黨」引發了數萬民眾示威,烏魯木齊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兩宗拮針傷害群眾案件進行宣判,涉案的三名維族疑犯分別以搶劫罪和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被重判七至十五年徒刑。這是新疆首批拮針狂徒被判刑,有學者認為,當局是出於政治考慮才迅速對三名疑犯進行宣判,目的是為了防止局勢再次失控,並對「拮針黨」起威懾作用。

過百人旁聽 警持槍戒備

兩宗拮針案件昨在烏魯木齊中院兩個審判庭同時進行審判。其中一宗案件發生在今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五時許,經法庭審理查明,當時仍為學生、十九歲的維族男子依力盤‧伊力哈木在烏市友誼醫院附近的一手推車水果攤前,持針筒拮傷正在買水果的劉姓婦女臀部。劉返回公司後發覺刺痛報警,警方在四小時後將依力盤‧伊力哈木捕獲。

法院認為,依力盤‧伊力哈木用針筒拮傷他人、製造恐怖氣氛的行為已構成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且引起社會恐慌,造成嚴重後果,故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依力盤‧伊力哈木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另一宗案件發生在八月二十九日,三十四歲的木乎塔爾江‧吐爾迪與二十二歲的維族女子阿曼尼薩古麗‧卡迪爾,乘上李某駕駛的的士。當的士行至一小巷內時,二人持事先準備的針筒進行威脅,搶走李七百一十元現金。阿曼尼薩古麗‧卡迪爾被當場抓獲,木乎塔爾江‧吐爾迪於九月一日投案自首。

法院認為,二人在拮針案件頻發的特殊背景下,採用針筒威脅的方法搶劫他人財物,引起社會恐慌,應以搶劫罪從重處罰。而木乎塔爾江‧吐爾迪雖是自首,但因屬累犯,故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款五千元。阿曼尼薩古麗‧卡迪爾則被判監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罰款三千元。

兩宗案件的庭審吸引過百名群眾旁聽,為防發生衝突,大批持槍警員在法庭外戒備。據了解,另有其他拮針案件已起訴到法院,法院將於近期開庭審理。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認為,重判三名疑犯只能夠起短期的阻嚇作用,而新疆還存在漢維兩族機會不均、貧富懸殊等問題,如果這個矛盾不能緩和,新疆問題將不能解決。

世維大會:漢人「自拮」博償

此外,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昨表示,最近新疆發生的一連串拮針傷人事件,許多是當地漢人為獲取政府高額賠償金而故意用針拮傷自己,這已成為新疆貧窮漢人致富的最快手段。美國國務院則發出旅遊警告,要求國民慎重考慮應否前往新疆旅行。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