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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扁家成員全遭重判,扁家人被判處的罰金合計更高達八億元(新台幣.下同),加上被追繳的犯罪所得六億元,共計須支付十四億元。台灣《聯合報》指扁家已曝光的資產僅約三億多元,即使全部變賣亦不夠抵償。但國民黨立委邱毅則估計,扁家海內外總資產至少有四十億元,繳付罰金絕對綽綽有餘。
扁家的八億罰金包括扁兩億、珍三億,陳致中、黃睿靚各一億五千萬元。扁家人如果不願繳罰金而選擇易服勞役,罰金易服勞役依法最多半年;易服勞役後,陳水扁被關一天「值」一百多萬元,陳致中一天亦值八十多萬元。
此外,由於扁、珍所犯的貪污案件,須將犯罪所得收歸政府,依一審法院判決,扁珍共計須返還的犯罪所得達六億多元。若判決落實執行時,扁家拒不繳交罰金及犯罪所得,檢察官可以查扣扁家財產,拍賣後抵充。
邱毅指海外有逾40億
《聯合報》指出,扁家現有的已知資產,包括現金、物業及珠寶,合共約三億一千五百多萬元。陳致中在判決後亦一直喊窮,稱扁家無錢繳交罰金。不過,國民黨立委邱毅估計,陳水扁一家海內外總資產至少四十億元到四十五億元,八億元罰金對扁家而言,只是九牛一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