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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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器官移植65%取自死囚

死囚成為內地人體移植器官的主要來源。英文《中國日報》援引專家估計,全國移植的人體器官逾六成五來自死囚。衞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前日承認有人為牟取暴利,取出死囚器官進行移植,他強調死囚「不是合適的器官移植來源」。為解決器官來源及分配爭議,內地將啟動器官捐贈管理工作,上海、廣東等十省市將成為試點。

為牟暴利無視法律

全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會議前日在上海舉行,與會的黃潔夫被《中國日報》記者問及,有專家指全國器官捐贈者逾六成五為死囚時表示,「(死囚)絕對不是合適的器官移植來源」,並指死囚的權利必須得到尊重,只有在死囚行刑前簽名同意捐器官的情況下才能摘取器官。不過,黃承認有人為牟取暴利,忽視法律程序,直接向死囚摘取器官進行移植。

內地○七年頒布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雖然明文禁止買賣人體器官,並規定活體器官移植只限於病人的配偶、血親和與病人存在親情聯繫的人,但衞生部承認,曾發現有非法器官中介偽造文件協助器官買賣,令活人捐贈器官情況大增。報道引述中華醫學會器官移植學會副主任委員陳忠華指出,活人捐贈器官佔全部器官捐贈案例的比例,從○六年的百分之十五,急增至百分之四十。

由於器官有市有價,引發分配出現腐敗和不公現象,黃潔夫直言:「器官移植不應該成為富人的特權」,認為應盡快建立符合國際倫理原則的捐獻體系,以解決買賣器官及器官分配等問題。

10省試行捐贈管理

為此,衞生部宣布與中國紅十字會共同成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管理器官捐贈工作,由該委員會統籌器官來源,進行分配。當局會率先在全國十個省市,包括廣東、上海及天津等啟動試點,委員會除鼓勵死後捐贈外,並將為貧困患者和捐獻者家屬提供經濟補貼。

另外,針對有報道指,貴州懷疑有器官販子殺人以盜取器官,出售予廣州醫生。黃潔夫表示,衞生部將根據公安部門調查結果處理事件。他又指,衞生部將調查醫療機構及醫護人員有否貫徹執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如有違法違規,將堅決取締,醫生亦會被吊銷執照。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