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早前互聯網上一篇七千多字的《廣東省茂名監獄驚天黑幕》文章,在網絡上受到廣泛關注,最終被中央政法委的高官看到,並批示調查嚴辦,茂名黑監獄的黑幕才逐漸浮出水面。
據內地媒體揭露,茂名監獄儼然是黑惡勢力控制下的人間地獄。監獄官員從犯人伙食、工種設置和管理制度下手,用盡心思,利用犯人與外界家屬急於減刑心理,採取逼、騙、搶等手段,肆無忌憚地索賄、受賄。
譬如,茂名監獄分成七個監區,對於勞動比較輕鬆的監區,犯人需要用錢購買資格才能進入,監獄對這些資格公開叫價,場面有如市場拍賣。監獄官員從犯人一入獄時,便對其身世進行摸底,凡家境富裕的犯人,獄官們紛紛爭搶,視其為搖錢樹供養起來。
那些送了錢給獄官的犯人可以為所欲為:賭博、私藏手機、喝酒、開小灶,更有甚者幹起了吸、販毒的勾當。一些較為有錢的犯人索性做起監獄大佬,他們養小弟,衣服由小弟洗,可以不吃伙房的大鍋菜,每天飯菜由小弟從伙房買過來後再開小灶炒等。監區還給這些特殊囚犯虛設有名無實的勞動工種,輕鬆自在。
減刑收費享受付錢
至於犯人們的減刑緩刑,更是獄官們的生財工具。減一個月刑期收費三千元,減一年收費三萬元,監外執行要五萬元。更離奇的是,其中不少吸毒的犯人仍能由監獄呈報減刑並獲得成功。總而言之,只要有錢,茂名監獄幾乎沒有做不成的事。
據統計,一年下來,整個監獄光賣刑期就進帳上千萬元。二○○六年,茂名監獄新上任的第一至第七監區長,將原來的所有輕工犯人、特殊工種和事務犯人篩選一遍,有錢的犯人留下,沒錢的犯人重新安排重活,一個月內每位監區長索賄高達二十多萬元。
有錢有權的犯人更是舒服。例如,原電白縣教育局長陳建明,因犯貪污、受賄罪被判處八年有期徒刑,但監獄方面勾結醫院有關醫生偽造病歷證明,證明陳患有重病不適宜收監等,隨後監獄將陳退回看守所,一個月後便以保外就醫的名義釋放。事實上,陳建明身體健康,出獄後也未曾去過任何一間醫院就診,而是一直在外面做生意。
無權無勢的犯人,則被安排重體力勞動,經常被牢頭獄霸吊起來毆打,十幾年間經常有犯人莫名其妙死亡,獄方則以傳染病發而亡進行掩飾。很多出獄重獲自由的犯人,對監獄中經歷痛不欲生。
其實,茂名監獄的黑幕是中國監獄的一個縮影。由於缺乏透明度,外界難以監督,牢頭獄霸隻手遮天,為所欲為,不僅不能改造犯人改過自新,反而將犯人榨成肉渣,這是中國法治的又一羞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