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8/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京教授控嫖娼上訴遭駁回

【本報訊】北京一名五十六歲大學教授在公寓內與一外籍女子發生性關係,並給予對方一千五百元,後被警方以嫖娼罪處予拘留十四日的處罰。

辯稱係「一夜情」

教授不服處罰,強調與女子有感情基礎,雙方發生性關係屬「一夜情」,將公安機關告上法庭。法院昨終審判決,認為教授行為構成嫖娼,故駁回其上訴。

去年八月七日晚上,朱姓的教授在一間公寓房間,被北京某公安分局民警查獲,朱後被拘留十四日。但朱卻將該公安分局告上法院,指自己與女子之間屬「一夜情」,而該女子也不是娼妓,要求法院撤銷拘留處罰。

二中院昨經審理後指,是否構成賣淫嫖娼違法行為的關鍵,在於雙方是否以金錢為媒介發生性關係。但證據顯示,朱與該女子此前並不相識,二人結識的目的和動機僅是以金錢給付為基礎而發生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