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重慶南岸區一名男子九年前發現妻子與鄰村男子有婚外情後,索性以每月三百元租金將妻子「出租」給她的情夫,雙方三次會談後簽下協議為證。兩年後因妻子情夫拖欠數月「租金」發生爭執,男子「追租」不果一怒之下刺傷妻子後將情夫殺死,潛逃七年後日前被捕,案件前日開審。
將妻子「出租」的張姓男子供稱,與妻子胡桂花經人介紹結識後結婚,八七年誕下一對龍鳳胎,二人務農維生,生活艱苦。
奸夫拖數被殺
二○○○年張發現妻子與鄰村做小生意的陳勇有染,一怒之下將妻子逐出家門,胡更索性搬往陳家。心有不甘的張以撫養兩名子女需要錢為由,多次到陳家索錢。
同年八月,三人達成協議,張胡二人不離婚,胡可長住陳家,但陳勇需每月付三百元作為「租用」張妻的租金,並立字蓋章為證。○二年一月,好幾個月沒收到「租金」的張憤而到陳家鬧事,期間用隨身攜帶的尖刀將妻子刺傷後,再對準陳勇胸部狂捅致其死亡。殺死陳勇後,張七年來潛逃到廣州等地打工,今年五月回重慶時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