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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潛逃加拿大十年的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在前妻曾明娜攜同女兒自願返回中國後,近日透露自己亦十分想念家鄉,形容逃亡生涯很辛苦,精神壓力很大,如果最終加國判決將他遣返,他願回中國接受法律制裁,坐監罰款。
賴昌星日前在溫哥華接受《華商報》專訪時披露:「已經十年了,我十分想念家鄉,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到祖國。」賴坦言,初抵加國時常流連賭場,曾多次被抓,出入拘留中心,打官司很費精力,經濟上很苦,精神壓力也很大。他也說,四名兄姐已去世,但他仍經常致電回家。
心太倦倍思鄉
賴承認當年曾走私偷稅漏稅,「作為商人我只想多賺錢,我鑽了海關的空子(漏洞)」。如果加國法院最後判決把他遣返,他會接受,但他仍希望遣返官司有好結果,會一直打下去,不會停止。
他也自爆當年走私成品油時,會趁天黑海關下班後,才把船開到油庫卸油,被發現時就訛稱要轉口至第三地。在走私香煙時,也會趁海關將下班時才報關,讓海關指定要抽查哪些貨櫃,留待翌日檢查,然後暗中掉包。
賴昌星否認與前妻假離婚是轉移財產,稱離婚是女方提出,兩人還經常來往,三名子女已長大成人,他盼望孩子日後可回祖國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