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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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前妻攜女傳已返福建

【本報訊】加拿大政府證實,潛逃加拿大的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他的前妻曾明娜已自願返回中國,攜幼女返抵福建家鄉,並受到良好對待。有消息稱,曾明娜的回國安排,是與中國政府的長期協商條件,她與女兒已回去一個月,其中一個條件是釋放曾明娜在中國服刑的弟弟。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長坎尼早前接受溫哥華一家電視台專訪時,證實曾明娜已經返回中國;又稱賴昌星日後如按照此模式自願返回中國面對司法指控,移民部門樂意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幫助,包括提供合法出境的旅遊證件。

兩人育有兩男一女

四十五歲的曾明娜,與賴昌星共育有兩男一女,她於九九年八月隨賴昌星舉家從香港逃到加拿大,夫婦二人同遭通緝。翌年十一月,加國移民部門以非法移民罪把賴氏夫婦拘捕。○四年,曾明娜入稟法院,申請與賴昌星離婚,○五年獲法庭批准。

中國司法部指賴昌星是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一直要求加拿大將賴昌星遣返中國受審。賴昌星抵加後,申請難民身份被拒並多次上訴,至今年一月他更獲加國移民部門簽發工作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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