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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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轄縣改革 難破腐敗難題

內地基層政府腐敗叢生,中央為了解決這個難題,提出省直轄縣改革,縣委書記今後將由省委任命。但這個所謂的改革,其實仍是換湯不換藥,難以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

據內地媒體報道,今年七月前,雲南、河北、湖南等省份相繼落實中組部要求,規定縣委書記的選拔任用需按程序報經省委常委會議審議。這是自一九八三年實行官員分級管理、下放一級管理體制後的一項重大調整。在此之前,大部分省市將縣委書記的選拔任用權下放到地市級黨委。

新出台的改革,加大了省一級政府對基層的集權,這表面上有利於上級政策在基層的貫徹,但實際上由於監督不到位,根治腐敗的努力並不一定能奏效,反而可能使省一級官員腐敗得更厲害。

事實上,最近幾年省一級官員腐敗個案不斷曝光,而且性質惡劣。上海前任市委書記陳良宇、湖北前任省長張國光、廣西前任自治區主席成克杰等,個個賣官鬻爵,胡作非為。上樑不正,下樑怎能不歪?寄希望於這些貪官,能給老百姓一個清平之治嗎?這豈不是與虎謀皮,使這些貪官有更多藉口貪贓枉法?

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敗。如果省一級官員的權力不斷擴張,同時又沒有合理的監督與限制,每一次擴權,只能是又一輪腐敗的開始。

獎勵舉報 揭發貪官

省級官員是人不是神,他們也有七情六欲,也有四親五戚,他們同樣受到權色錢的誘惑,如果沒有法律與輿論的監督,沒有老百姓眾目睽睽的監督,這些省級官員照樣會很快的腐敗墮落,變得不可救藥。

更大的問題是,中國地域廣闊,有些縣離省會好幾千公里,比如內蒙古東西最遠距離四千多公里,省一級官員如何對縣一級政府的施政瞭如指掌?一年又能有幾次到基層探訪?山高皇帝遠,縣鄉一級官員更可以自把自為,胡作非為。

所以,中共要真正整肅吏治,杜絕腐敗,就應該動員和發動群眾的力量,讓他們盯着官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對官員的一舉一動都心中有數,再怎麼偽善的官員,都難逃百姓的火眼金睛,他們騙得了一時,但騙不了一世。民心是一桿秤,官員合不合格,用這桿民意之秤一秤便知。

最近,內地有人提出,為了激發與獎勵百姓舉報揭發貪官的熱情,國家應該將貪官所獲贓款的百分之三十獎勵給舉報者。這項提議受到網民熱捧,在當前幾乎無官不貪的大背景下,這項提議確實是個好辦法。過去中共以人民戰爭的方式贏得江山,今日也可以人民反貪的方式保住江山。

一個制度是不是先進,是不是適合形勢發展需要,關鍵是看老百姓滿意度,若改來改去都是修修補補式的改革,並沒產生質變,老百姓是不會收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