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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雲南省玉溪市澄江縣法院一名法官日前在審理一宗土地糾紛案時,因庭上筆錄問題,與辯方代表律師發生爭執,竟指示法院司法警察用手銬將律師鎖在籃球架上暴曬四十分鐘。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法官被批評知法犯法,踐踏法律賦予律師的權利。雲南省高院其後宣布開除有關法官。
本月十日,澄江縣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洪猛,審理一宗土地使用權轉讓糾紛案,被告的何姓代表律師認為庭審筆錄遺漏了其辯論觀點,要求補正但未獲法官准許。何因而拒絕在筆錄上簽字,並在筆錄第二頁寫下「筆錄紀錄不全面,要求補正未獲准許,被告代理人拒絕簽字」字句。
洪猛要求何律師「檢討」其行為,但何拒絕,洪遂指示法警用手銬將何鎖在法院球場的籃球架上長達四十分鐘。直到澄江縣法院一位副院長得知情況,才讓法警解開何的手銬。
雲南律師界震驚
事件引起社會極大關注,雲南律師界對事件表示「震驚、憤怒」,要求嚴肅處理。部分律師說,洪猛在法院做出公然侵犯律師人身權利的事,是司法界的恥辱。雲南省高院前日宣布,撤銷洪庭長職務,同時將其清除出法官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