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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澳洲航空一名空中小姐,在洛杉磯短暫停留四十八小時期間,離開酒店出外用膳,在回酒店途中被單車撞倒受傷,澳航以她的正式「工作地點」是布里斯班為由,拒絕作出工傷賠償,空姐最後索償成功,賠償金額未定。
指非「工作地點」拒賠判敗訴
澳洲傳媒報道,澳航空姐布蘭奇○七年九月一日在洛杉磯短暫停留,當日她離開酒店出外吃午餐,步行返回下榻的酒店途中被單車撞倒受傷。澳航卻指布蘭奇正式的「工作地點」是布里斯班,不能為在美國期間的事情負責,拒絕賠償。
不過昆士蘭勞資法庭裁定布蘭奇勝訴。法庭指澳航「顯然預計布蘭奇會離開酒店用膳」,澳航的公司通訊甚至建議員工在短暫停留期間出外活動。澳航亦寧願容許布蘭奇離開酒店用膳,也不准許她在酒店戶口內記帳用餐。布蘭奇的律師形容,有關裁決將會為未來的勞工賠償訴訟開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