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6/2009
要聞港聞
兩岸國際
財經
娛樂
副刊
男極圈
體育
馬經
波經
社論專欄
慈善基金
昔日東方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上一則
下一則
最高精神領袖國家最高領導人
伊朗政治制度是由民選政府及宗教領袖相結合,最高精神領袖哈梅內伊才是國家最高領導人,其職權包括委任國家重要職位,如簽署總統任職書,任命軍隊指揮官、首席法官、檢察官及護教會議法官。總統則是繼精神領袖後,國家的最高領導人,負責實施憲法、協調三權關係、行政事務。總統任期四年,由直接選舉產生,可連任一屆。
要聞港聞
兩岸國際
財經
娛樂
副刊
男極圈
體育
馬經
波經
社論專欄
慈善基金
新聞總覽
返回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