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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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疊碼仔被當賭博拘捕

湖北一名身家數千萬的民營企業家半年來多次往澳門賭錢,認識了一名山西籍的「疊碼仔」,今年初借款七百萬港元予對方作賭本。富商返鄂後收到還款,豈料四月初卻遭咸寧警方以「涉嫌賭博罪」拘捕,理由是「境外賭博、境內結算」,最後需向警方繳交四百萬元人民幣「贓款」才獲保釋。有法律專家直指警方執法毫無法律依據,事件只屬普通民事借貸,並無違法。

涉案的富商易淑華表示,自去年十月起,他與友人不時往澳門賭博,半年內約去了十次,共輸掉百多萬元人民幣。他在賭場內認識了當「疊碼仔」的山西人楊志良,兩人成為好友。今年初,易以百多萬元人民幣贏了四百多萬元,楊得知後要求借錢,易遂借出七百萬港元。

罪名「境外賭博境內結算」

易回湖北後不久,楊已將折合六百一十八萬元人民幣的款項,從山西一家公司匯入易的帳戶內。四月二日,易卻突遭咸寧警方帶走,公安指該山西公司涉嫌網絡賭博已遭查封。易聲稱,警方要求他拿出一千萬元人民幣便能放人,但他認為在澳門賭錢不犯法而拒絕,經討價還價後,警方將要價降至四百萬元,易遂交款獲釋。

咸寧公安局法制科副科長趙志剛日前解釋,警方開始提的贓款數額為一千二百萬元,四百萬是非法所得,警方予以暫扣,「會按法院判決處理,公安不動一分」。趙指出,在澳門賭博無罪,但在內地結算賭資就是犯罪,易借錢予楊作賭資,楊在境內還款,視為「境外賭博、境內結算」,屬「犯罪結果地」在境內,可認定涉嫌賭博罪。

趙表示,咸寧警方是受公安部指定查辦特大網絡賭博案,易只是一名「參賭人員」。咸寧公安局亦證實,當地還有兩名企業家因赴澳門「涉嫌賭博罪」正遭警方通緝,另一名私營老闆在繳納五十萬元人民幣「贓款」後取保候審,目前涉案的楊志良仍然在逃被通緝。

學者:借錢不涉賭博輸贏

不過,社科院法學所教授劉仁文指出,警方認定境外賭博、境內結算,就是涉嫌《刑法》規定的賭博罪,毫無法律依據,因《刑法》只適用於大陸境內,中國公民澳門賭博不算違法。劉認為,此案當事人在澳門賭博並借錢他人,但兩人之間並無賭博輸贏,不存在境內結算賭資,只屬普通的民事借貸,就算互相賭博,輸贏回內地結算,也無法律規定違法。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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