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外」措施早有前科

【本報訊】廣東部分城市推出帶有歧視意味的流動人口措施早有前科,其中廣州市有官員指當地去年發生近七萬宗罪案,被捕的犯案者九成為外來流動人口,為打擊罪案,遂將人口分成三類管理,其中無固定工作及住址的列為「高危人群」,外界狂轟有排外歧視之嫌。

廣州市政法委書記張桂方早前表示,鑑於廣州去年發生高達七萬宗罪案,決定將在穗流動人口分三類管理。有固定職業及居所的納入一般管理;固定職業及居所二有其一者列跟蹤管理;職業居所皆無者為高危人群,須重點管控。此外,對出租屋亦分為「放心類」、「關注類」、「嚴管類」及「禁租類」。

當局將外來流動人口分類、進行「嚴密管死」的措施被外界狠批為排外,有網民炮轟政府此舉是歧視外來人口及窮人,將窮人標籤為「犯罪分子」,怒斥:「難道買不起房子,最近又失業了,我也有錯嗎?」有民眾更質疑廣州政府單一強化法制的行動是忽略「以人為本」精神,最根本也是為了錢和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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