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懸案 疑兇三次判死駁回

【本報訊】河北邢台一宗殺人案爭訟七年,雖然警方聲稱已是「鐵案」查明,法院亦先後三判被告死刑,但均遭上級法院駁回,當局以疑犯稱遭逼供、證據不足等理據,要求查明真相。該案上月中第四次開庭重審,至今尚未宣判,但雙方家屬卻為案件飽受多年煎熬。

據警方筆錄,閆福峰供述於二○○二年八月相約死者李鳳芹買羊絨,閆先騙李將廿萬元存入自己帳戶,又騙李喝下溶入安眠藥飲料,再用斧頭擊斃李,並致電死者家屬勒索五十萬元。警次日將閆拘獲,並指閆承認殺害李。

二○○三年五月,邢台市中院首次開庭審理,但閆當庭翻供,稱遭嚴刑逼供,辯護律師也對證據提出質疑,指警方無驗兇器血漬的DNA;無帶疑犯現場指認兇器;無帶證人辨認疑犯;也無核實勒索電話是否為疑犯所供認的號碼。

死者家屬揚言殺死疑兇

法院仍認為閆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河北高院指尚有案情不清,發回重審。○四年七月,中院再判閆死刑,高院則以審理「違反訴訟程序」駁回。○五年九月,中院三度判閆死刑,高院也在○七年核准,但最高法院以「證據不足」駁回。案件未判,疑犯不斷喊冤,死者家屬則更加憤怒。死者家人表示,如法律不能判閆死刑,即使再搭上一條命,也要殺閆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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