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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美國司法部和十六個州政府,入稟麻省聯邦地方法院控告惠氏藥廠。該藥廠被指在向私人機構給予折扣的同時,卻不向政府提供同等折扣,從而多賺了數億美元。政府認為,藥廠應向政府退還該筆多得的款項,但遭藥廠拒絕,因此提出訴訟。
藥廠有意不告知政府
在州政府的醫療輔助計劃中,政府會為低收入家庭及殘障人士提供健康保險,包括購買惠氏藥廠的治療胃酸倒流藥物Protonix Oral和Protonix IV。但司法部前日指,在二○○○年至○六年期間,惠氏藥廠向購買Protonix藥物的全國數千間醫院提供大幅折扣,而Protonix Oral和Protonix IV在折扣後的價格,僅為原價的百分之六以及百分之二十。
不過,司法部指,該藥廠向醫院提供折扣的同時,卻有意不告知政府,令醫療輔助計劃所支付的款項,遠高於應該支出的,因此要求藥廠退還多得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