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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前新華社通訊外事局長虞家復,被指收受日本駐中國大使及韓國外交官的財物餽贈,日前被內地有關部門以違反國家機密洩漏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日本官方對事件表示「不予置評」。
收日韓外交官財物
日本媒體報道,虞家復被指在○六年九月至○七年七月間,提供有關中國外交政策資訊給日本駐華大使宮本雄二,並收受二十萬七千元人民幣。此外,在○三至○五年他還將美國與北韓秘密接觸等情況告知韓國駐華大使,並收受三千美元與三千元人民幣的高爾夫用品。
報道稱,虞是於○七年七月接受中國國安單位調查,同年十二月被捕。但虞表示,提供的資訊都是外國媒體公開報道的內容,不屬於國家機密。對於虞被判刑,日本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外交問題可能會影響到今後的活動,所以針對個別事件的處理,日政府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