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官拒認豆腐渣

【本報訊】去年汶川大地震造成大量平民死亡,當中包括無數被學校豆腐渣樓房砸死的學生。在罹難者家屬追究豆腐渣工程責任之際,四川省高官近日表示,目前不應該追究建築質量問題,因建築設防標準及規範不足,不是個人的責任,建築垮塌引發的問題不宜用民事訴訟解決。預料有關言論將引發罹難學生家長的強烈不滿。

「不是個人責任」

汶川大地震後,四川有關部門對「自然災害中公共建築能否免於質量追究」進行調查研究,達成的共識是大地震中建築物垮塌引發的賠償問題,不適宜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解決。

四川省司法廳廳長劉作明指出,除強震是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大規模校舍垮塌的問題出在建築設防標準規範存在不足,不是個人責任。劉指出,校舍無鋼筋磚體承重及建築材料等問題,是校舍大量倒塌的原因,但這不是中國獨有的問題。

北川縣法院副院長李芝軍認為,校舍垮塌不符合民事侵權賠償的法律特徵,校舍設計、建設與質檢有一整套法律程序,校舍在驗收時無發現問題,使用時無人舉報,因此在校舍於強震中垮塌後,再作追究沒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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